校内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和学校档案工作安排,为做好2025年度立卷归档工作,确保学校各类档案材料完整齐全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(一)各立卷归档单位在2025年度形成的综合性档案材料
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,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仪器设备、出版物、外事、财会等档案,归档材料包括纸质、照片、声像、实物、电子文件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材料。
(二)2025年度毕业研究生(博士、硕士)教学档案
归档内容如下:1.研究生录取登记表;2.学籍卡;3.研究生课程培养计划;4.中期考核表;5.开题报告;6.学位申请书;7.成绩单;8.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;9.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;10.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;11.授予学位决定;12.申请学位信息表;13.教学实践考核表;14.毕业生登记表;15.学位论文。
二、归档要求
(一)请各单位根据职能和业务开展情况,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单位《立卷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并依此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材料。
(二)归档文件须为原件,有落款单位、公章、时间等重要信息,并配有学校收、发文处理签。
(三)带附件的文件,正文和附件须齐全完整。
(四)各立卷归档单位兼职档案员如有调整,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,做好备案工作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档案馆收集指导室(地址:图书馆西附楼二层2007室、2008室,电话:029-85310597,029-85310257)。
档案馆
2026年4月9日